• 索 引 号:FJ00102-1000-2024-00089
  • 文号:闽发改网审社会函〔2024〕32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4-03-19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福建医院项目二期(福建省肿瘤医院滨海院区一期)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福建医院项目二期(福建省肿瘤医院滨海院区一期)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福建医院项目二期(福建省肿瘤医院滨海院区一期)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24-03-22 11:24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报来《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商请审批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福建医院项目二期(福建省肿瘤医院滨海院区一期)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卫规划函〔2024〕24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福建医院项目二期(福建省肿瘤医院滨海院区一期)(项目编码:2309-350000-04-01-431769)。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滨海新城,万新路以南、怀海路以北、南洋路以东、纪盛路以西地块。

  三、项目单位: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福建医院(福建省肿瘤医院)。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85000平方米,包括:地上建筑面积752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800平方米,建设床位500张。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住院综合楼、门诊医技楼、重离子质子中心、配套用房及地下室等,配置重离子质子治疗系统等大型医疗设备,建设智慧医院信息化基础设施。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59993.66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外,由省级财政、福州市、省肿瘤医院统筹承担,支持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其中省级财政部分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按5:5比例分担。

  六、项目建设工期:42个月。

  七、代建内容: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政〔2023〕2号)规定,项目单位采用全过程代建。

  八、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和《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耗电约2967.04万千瓦时、柴油约9.6吨、水量约13.96万吨、氧气量约37.5万立方米、压缩空气量约46.12万立方米,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3654.56吨标准煤(当量值),8885.2吨标准煤(等价值)。项目单位应严格落实该项目节能报告所提各项措施,各项能耗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建筑节能指标限额的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请项目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和经评审修改的节能评估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的节能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如项目建设内容、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或年综合能耗量超过本审查意见确定值10%及以上,你委应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请你委自行对本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向我委递交验收结果报告。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等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查出具《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妥善处理好文物保护、施工噪音、废物、尘土影响等工作,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请据此函抓紧开展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报来《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商请审批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福建医院项目二期(福建省肿瘤医院滨海院区一期)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卫规划函〔2024〕24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福建医院项目二期(福建省肿瘤医院滨海院区一期)(项目编码:2309-350000-04-01-431769)。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滨海新城,万新路以南、怀海路以北、南洋路以东、纪盛路以西地块。

  三、项目单位: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福建医院(福建省肿瘤医院)。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85000平方米,包括:地上建筑面积752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800平方米,建设床位500张。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住院综合楼、门诊医技楼、重离子质子中心、配套用房及地下室等,配置重离子质子治疗系统等大型医疗设备,建设智慧医院信息化基础设施。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59993.66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外,由省级财政、福州市、省肿瘤医院统筹承担,支持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其中省级财政部分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按5:5比例分担。

  六、项目建设工期:42个月。

  七、代建内容: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政〔2023〕2号)规定,项目单位采用全过程代建。

  八、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和《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耗电约2967.04万千瓦时、柴油约9.6吨、水量约13.96万吨、氧气量约37.5万立方米、压缩空气量约46.12万立方米,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3654.56吨标准煤(当量值),8885.2吨标准煤(等价值)。项目单位应严格落实该项目节能报告所提各项措施,各项能耗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建筑节能指标限额的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请项目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和经评审修改的节能评估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的节能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如项目建设内容、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或年综合能耗量超过本审查意见确定值10%及以上,你委应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请你委自行对本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向我委递交验收结果报告。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等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查出具《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妥善处理好文物保护、施工噪音、废物、尘土影响等工作,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请据此函抓紧开展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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