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1000-2023-00267
  • 文号:闽发改价格函〔2023〕283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3-10-07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等3所独立学院学费收费标准的函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等3所独立学院学费收费标准的函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23-10-09 10:20

福建省教育厅:

  报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商请核定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等学校相关收费标准的函》(闽教财函〔2023〕18号)收悉,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有关规定和定价成本监审(调查)报告结论,经研究,现就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等3所独立学院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福州大学至诚学院专业类别学费收费标准:文科类20000元/生·学年,理工类23000元/生·学年,艺术类25000元/生·学年。

  二、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专业类别学费收费标准:农林类19000元/生·学年,文科类20000元/生·学年,理工类22000元/生·学年,艺术类23000元/生·学年。

  三、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专业类别学费收费标准:文科类20000元/生·学年,体育类21000元/生·学年,理工类23000元/生·学年,艺术类25000元/生·学年。

  四、本函自2023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执行,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收取。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教育厅:

  报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商请核定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等学校相关收费标准的函》(闽教财函〔2023〕18号)收悉,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有关规定和定价成本监审(调查)报告结论,经研究,现就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等3所独立学院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福州大学至诚学院专业类别学费收费标准:文科类20000元/生·学年,理工类23000元/生·学年,艺术类25000元/生·学年。

  二、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专业类别学费收费标准:农林类19000元/生·学年,文科类20000元/生·学年,理工类22000元/生·学年,艺术类23000元/生·学年。

  三、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专业类别学费收费标准:文科类20000元/生·学年,体育类21000元/生·学年,理工类23000元/生·学年,艺术类25000元/生·学年。

  四、本函自2023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执行,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收取。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