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1000-2021-00282
- 文号:闽发改服价函〔2021〕403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1-10-09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福建师范大学与英国哈德斯菲尔德大学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的函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福建师范大学与英国哈德斯菲尔德大学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的函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省教育厅:
你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商请核定福建师范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继续执行原有学费标准的函》(闽教财函〔2021〕7号)收悉。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81号)规定、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和福建师范大学支付给外方的费用情况,经研究,现就制定福建师范大学与英国哈德斯菲尔德大学合作举办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制定福建师范大学与英国哈德斯菲尔德大学合作举办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45000元/生·学年。
二、收费纳入全省统一的非税收入系统收缴,使用省级(含)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收费资金全额上缴相应级次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本文自2021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执行,试行期2年,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收取。试行期届满前60个工作日,请你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988号)第九条要求,按规定程序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重新提出收费标准的建议。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2021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省教育厅:
你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商请核定福建师范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继续执行原有学费标准的函》(闽教财函〔2021〕7号)收悉。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81号)规定、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和福建师范大学支付给外方的费用情况,经研究,现就制定福建师范大学与英国哈德斯菲尔德大学合作举办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制定福建师范大学与英国哈德斯菲尔德大学合作举办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45000元/生·学年。
二、收费纳入全省统一的非税收入系统收缴,使用省级(含)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收费资金全额上缴相应级次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本文自2021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执行,试行期2年,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收取。试行期届满前60个工作日,请你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988号)第九条要求,按规定程序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重新提出收费标准的建议。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2021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