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1000-2021-00247
- 文号:闽发改服价函〔2021〕363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1-09-01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厦门大学等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省教育厅:
你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商请核定厦门大学等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闽教财函〔2021〕47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商请核定福建省商学院等高校相关收费标准的函》(闽教财函〔2021〕32号)收悉。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12〕56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厦门大学等高校相关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制定厦门大学等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每间学生公寓居住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核定的数量。
三、在房源许可的条件下,按照自愿原则,对安排研究生入住的学生公寓,可根据收费标准按套收取住宿费。
四、收费纳入全省统一的非税收入系统收缴,使用省级(含)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收费资金全额上缴相应级次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中,厦门大学收费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函自2021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执行,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收取。
附件:厦门大学等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2021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厦门大学等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表
计量单位:元/生·学年
学校 |
公寓名称 |
居住 人数 |
收费标准 |
||
住宿费 |
空调费 |
小计 |
|||
福建商学院 |
学生公寓2#楼 |
6人间 |
900 |
70 |
970 |
厦门大学 |
翔安校区西部学生公寓G型4#-10#楼 |
4人间 |
1100 |
100 |
1200 |
翔安校区西部学生公寓L型2#1-2#2 |
4人间 |
1200 |
100 |
1300 |
|
思明校区笃行1#楼602室、702室 |
5人间 |
900 |
70 |
970 |
|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杜园校区1号楼学生公寓 |
6人间 |
800 |
70 |
870 |
备注:1.未安装空调不得收取空调费。2.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杜园校区1号楼学生公寓一层按学生宿舍收费,即住宿费500元/生·学年,空调费70元/生·学年,合计570元/生·学年。 |
省教育厅:
你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商请核定厦门大学等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闽教财函〔2021〕47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商请核定福建省商学院等高校相关收费标准的函》(闽教财函〔2021〕32号)收悉。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12〕56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厦门大学等高校相关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制定厦门大学等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每间学生公寓居住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核定的数量。
三、在房源许可的条件下,按照自愿原则,对安排研究生入住的学生公寓,可根据收费标准按套收取住宿费。
四、收费纳入全省统一的非税收入系统收缴,使用省级(含)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收费资金全额上缴相应级次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中,厦门大学收费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函自2021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执行,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收取。
附件:厦门大学等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2021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厦门大学等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表
计量单位:元/生·学年
学校 |
公寓名称 |
居住 人数 |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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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
空调费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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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商学院 |
学生公寓2#楼 |
6人间 |
900 |
70 |
970 |
厦门大学 |
翔安校区西部学生公寓G型4#-10#楼 |
4人间 |
1100 |
100 |
1200 |
翔安校区西部学生公寓L型2#1-2#2 |
4人间 |
1200 |
100 |
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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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校区笃行1#楼602室、702室 |
5人间 |
900 |
70 |
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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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杜园校区1号楼学生公寓 |
6人间 |
800 |
70 |
870 |
备注:1.未安装空调不得收取空调费。2.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杜园校区1号楼学生公寓一层按学生宿舍收费,即住宿费500元/生·学年,空调费70元/生·学年,合计570元/生·学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