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1000-2019-00381
  • 文号:闽发改网审社会函〔2019〕212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19-11-11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文体综合馆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文体综合馆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文体综合馆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来源:本网 时间: 2019-11-13 10:08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报送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文体综合馆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教发〔2019〕76号)及附件收悉。为缓解福建工程学院体育运动场地不足的问题,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文体综合馆项目,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文体综合馆项目(项目编码:2019-350121-83-01-070483)。

  二、建设地点: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

  三、建设单位:福建工程学院。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1917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6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3849万元,建设资金由福建工程学院自筹解决。

  六、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福建省工程设计直接委托和邀请招标实施细则》(闽建〔2015〕1号)等相关规定,鉴于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函确认该项目属于对建筑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公共建筑,同意项目设计采用邀请招标。项目业主单位决定本项目勘察、施工、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均不再核准,请项目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依法采用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的,报由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七、同意该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为低风险的评估意见,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妥善处理好施工噪音、尘土影响等工作,并严格按建筑规模确定建筑的间距与高度,促进社会安定稳定。

  请据此抓紧开展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并按基建程序报批。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报送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文体综合馆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教发〔2019〕76号)及附件收悉。为缓解福建工程学院体育运动场地不足的问题,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文体综合馆项目,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文体综合馆项目(项目编码:2019-350121-83-01-070483)。

  二、建设地点: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

  三、建设单位:福建工程学院。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1917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6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3849万元,建设资金由福建工程学院自筹解决。

  六、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福建省工程设计直接委托和邀请招标实施细则》(闽建〔2015〕1号)等相关规定,鉴于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函确认该项目属于对建筑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公共建筑,同意项目设计采用邀请招标。项目业主单位决定本项目勘察、施工、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均不再核准,请项目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依法采用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的,报由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七、同意该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为低风险的评估意见,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妥善处理好施工噪音、尘土影响等工作,并严格按建筑规模确定建筑的间距与高度,促进社会安定稳定。

  请据此抓紧开展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并按基建程序报批。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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