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1000-2018-00242
- 文号:闽发改网审社会函〔2018〕143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18-09-21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医科大学台江校区9号、10号学生公寓楼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医科大学台江校区9号、10号学生公寓楼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报送福建医科大学台江校区学生公寓9号、10号楼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教发〔2018〕73号)及附件收悉。为适应学校教学模式和改善学生住宿条件,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福建医科大学台江校区9号、10号学生公寓楼项目,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台江校区9号、10号学生公寓楼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医科大学台江校区内。
三、建设单位:福建医科大学。
四、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2776平方米。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447万元,建设资金由福建医科大学自筹解决。
六、招标内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同意该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为低风险的评估意见,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妥善处理好施工噪音、尘土影响等工作,并严格按建筑规模确定建筑的间距与高度,促进社会安定稳定。
请据此抓紧开展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并按基建程序报批。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报送福建医科大学台江校区学生公寓9号、10号楼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教发〔2018〕73号)及附件收悉。为适应学校教学模式和改善学生住宿条件,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福建医科大学台江校区9号、10号学生公寓楼项目,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台江校区9号、10号学生公寓楼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医科大学台江校区内。
三、建设单位:福建医科大学。
四、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2776平方米。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447万元,建设资金由福建医科大学自筹解决。
六、招标内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同意该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为低风险的评估意见,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妥善处理好施工噪音、尘土影响等工作,并严格按建筑规模确定建筑的间距与高度,促进社会安定稳定。
请据此抓紧开展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并按基建程序报批。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