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1000-2018-00208
- 文号:闽发改网审社会函〔2018〕120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18-08-14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技师学院学生第二食堂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技师学院学生第二食堂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省人社厅:
你厅《关于报送福建技师学院学生第二食堂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人社函〔2018〕248号)及附件收悉。为改善学院学生用餐条件,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福建技师学院学生第二食堂项目,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技师学院学生第二食堂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技师学院校区内。
三、建设单位:福建技师学院。
四、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560平方米。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19.1万元,建设资金由福建技师学院自筹解决。
六、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其他单项合同估算金额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同意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其他单项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进行,项目施工采用公开招标,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方案的,报我委重新核准。
七、同意该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为低风险的评估意见,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妥善处理好施工噪音、尘土影响等工作,并严格按建筑规范确定建筑的间距与高度,促进社会安定稳定。
请据此抓紧开展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并按基建程序报批。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省人社厅:
你厅《关于报送福建技师学院学生第二食堂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人社函〔2018〕248号)及附件收悉。为改善学院学生用餐条件,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福建技师学院学生第二食堂项目,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技师学院学生第二食堂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技师学院校区内。
三、建设单位:福建技师学院。
四、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560平方米。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19.1万元,建设资金由福建技师学院自筹解决。
六、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其他单项合同估算金额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同意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其他单项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进行,项目施工采用公开招标,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方案的,报我委重新核准。
七、同意该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为低风险的评估意见,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妥善处理好施工噪音、尘土影响等工作,并严格按建筑规范确定建筑的间距与高度,促进社会安定稳定。
请据此抓紧开展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并按基建程序报批。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