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1000-2018-00140
  • 文号:闽发改网审社会函〔2018〕75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18-06-01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宏晖文体综合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复函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宏晖文体综合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复函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宏晖文体综合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复函
来源:本网 时间: 2018-06-05 08:44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报送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宏晖文体综合馆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的函》(闽教发〔2018〕3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为缓解学校室内体育用房不足,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宏晖文体综合馆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

  三、建设单位:福州大学。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宏晖文体综合馆,总建筑面积3933平方米。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概算990万元(见附件),由福建宏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捐建。捐建项目产权、使用权归福州大学所有,并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六、主要设计标准

  (一)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建筑防火等级为二级。

  (三)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四)工程按地震基本烈度7度抗震设防。

  七、同意该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为低风险的评估意见,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妥善处理好施工噪音、尘土影响等工作,并严格按建筑规范确定建筑的间距与高度,促进社会安定稳定。

  八、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第八条规定,该项目属全额捐赠,可以按捐赠人意愿不招标。

  请项目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落实建设资金;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强科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投资概算总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2018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报送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宏晖文体综合馆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的函》(闽教发〔2018〕3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为缓解学校室内体育用房不足,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宏晖文体综合馆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

  三、建设单位:福州大学。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宏晖文体综合馆,总建筑面积3933平方米。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概算990万元(见附件),由福建宏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捐建。捐建项目产权、使用权归福州大学所有,并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六、主要设计标准

  (一)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建筑防火等级为二级。

  (三)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四)工程按地震基本烈度7度抗震设防。

  七、同意该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为低风险的评估意见,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妥善处理好施工噪音、尘土影响等工作,并严格按建筑规范确定建筑的间距与高度,促进社会安定稳定。

  八、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第八条规定,该项目属全额捐赠,可以按捐赠人意愿不招标。

  请项目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落实建设资金;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强科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投资概算总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2018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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