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200-2016-05776
- 文号:闽发改社会〔2016〕239号
- 发布机构:省发改委
- 生成日期:2016-04-01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县级医院能力提升工程(2015-2016年)部分备选项目调整的通知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县级医院能力提升工程(2015-2016年)部分备选项目调整的通知
- 有效性: 失效
闽发改社会﹝2016﹞239号
各设区市发改委、卫生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卫生计生局:
为加快推进县级医院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根据《福建省县级医院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方案(2015-2016年)》(闽发改社会[2015]88号)和《关于报送县级医院能力提升工程(2015-2016年)备选项目调整名单的通知》(闽发改社会[2016]139号)的有关要求,在各地发改部门和卫计部门联合初审上报的基础上,对部分前期工作未落实、暂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进行调整,现将备选项目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漳州市:将云霄县医院、芗城中医院、龙海县中医院、平和县医院分院调整为漳州市人民医院(原芗城医院)、平和县医院
泉州市:将泉港、南安县医院调整为德化县中医院、永春县中医院
三明市:增补将乐县医院
南平市:将邵武市立医院、光泽县中医院、建阳市中医院调整为建瓯市立医院、浦城县医院、延平区医院
龙岩市:将上杭中医院调整为龙岩人民医院(属新罗区);增补上杭县第二医院、汀州医院
宁德市:增补福鼎市第二医院
平潭综合实验区:增补平潭县中医院
请各地据此通知抓紧做好调整项目的前期工作,抓好项目组织实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闽发改社会﹝2016﹞239号
各设区市发改委、卫生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卫生计生局:
为加快推进县级医院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根据《福建省县级医院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方案(2015-2016年)》(闽发改社会[2015]88号)和《关于报送县级医院能力提升工程(2015-2016年)备选项目调整名单的通知》(闽发改社会[2016]139号)的有关要求,在各地发改部门和卫计部门联合初审上报的基础上,对部分前期工作未落实、暂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进行调整,现将备选项目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漳州市:将云霄县医院、芗城中医院、龙海县中医院、平和县医院分院调整为漳州市人民医院(原芗城医院)、平和县医院
泉州市:将泉港、南安县医院调整为德化县中医院、永春县中医院
三明市:增补将乐县医院
南平市:将邵武市立医院、光泽县中医院、建阳市中医院调整为建瓯市立医院、浦城县医院、延平区医院
龙岩市:将上杭中医院调整为龙岩人民医院(属新罗区);增补上杭县第二医院、汀州医院
宁德市:增补福鼎市第二医院
平潭综合实验区:增补平潭县中医院
请各地据此通知抓紧做好调整项目的前期工作,抓好项目组织实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