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200-2015-05684
- 文号:闽发改农业〔2015〕863号
- 发布机构:省发改委
- 生成日期:2015-12-30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公布我省“十三五”中央预算内小流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公布我省“十三五”中央预算内小流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
- 有效性: 失效
闽发改农业〔2015〕863号
各设区市发改委、水利局,平潭实验区经发局:
根据省发改委和水利厅联合下达《关于建立“十三五”中央预算内小流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项目储备库的通知》(闽发改农业〔2015〕682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中央预算内小流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前期工作,规范项目管理和实施,现依据你们联合上报的建设方案,在此基础上按照突出重点、相对集中的原则确定项目建设方案。经研究,现将《福建省“十三五”中央预算内小流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具体详见附件)。
请你们按照基建程序要求,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每年度具体实施的项目由各设区市发改委和水利局根据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展和轻重缓急择优选取,具体建设规模以国家当年下达的投资计划为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水利厅
2015年12月30 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闽发改农业〔2015〕863号
各设区市发改委、水利局,平潭实验区经发局:
根据省发改委和水利厅联合下达《关于建立“十三五”中央预算内小流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项目储备库的通知》(闽发改农业〔2015〕682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中央预算内小流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前期工作,规范项目管理和实施,现依据你们联合上报的建设方案,在此基础上按照突出重点、相对集中的原则确定项目建设方案。经研究,现将《福建省“十三五”中央预算内小流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具体详见附件)。
请你们按照基建程序要求,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每年度具体实施的项目由各设区市发改委和水利局根据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展和轻重缓急择优选取,具体建设规模以国家当年下达的投资计划为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水利厅
2015年12月30 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