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
闽发改规〔2022〕10号

各设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现将新修订的《福建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闽价成〔2018〕86号)同时废止。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2022)

序号

监审项目

监审内容

监审部门

备    注

1

输配电

省级以下电网输配电价定价成本

省价格主管部门

 

2

油气管道

运输和燃气

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定价成本

省价格主管部门

企业内部自用管道除外

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气化服务价格定价成本

省价格主管部门

 

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定价成本(车用气除外)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3

供水

水利工程

供水

省内跨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省属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定价成本

省价格主管部门

水利工程由用户自建自用的和通过协议明确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的部分除外

跨县(区)和市属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定价成本

市价格主管部门

县(区)属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定价成本

县(区)价格主管部门

自来水

城镇公共管网供水价格定价成本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农村村民自建自管的、供用水双方协商定价的除外

农村公共管网供水价格定价成本

县(区)价格主管部门

4

交通运输

车辆通行

政府还贷公路(含隧道、桥梁)通行费定价成本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经营性公路(含隧道、桥梁)通行费定价成本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铁路运输

省内地方国企全资及控股铁路、地方国企和央企各占50%股权铁路普通旅客列车硬座、硬卧票价率定价成本

省价格主管部门

 

城市交通

涉及市民基本需求的城市公共交通(含轮渡)票价、轨道交通票价定价成本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网络预约出租车运价除外

客运出租车运价定价成本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5

教育

公办学历

教育

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省属普通高中学费定价成本

省价格主管部门

 

市属普通高中学费定价成本

市价格主管部门

县(区)属普通高中学费定价成本

县(区)价格主管部门

非营利性民办学历教育

独立学院学费定价成本

省价格主管部门

市及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中、小学校学费定价成本

市价格主管部门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中、小学校学费定价成本

县(区)价格主管部门

公办幼儿园教育

省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定价成本

省价格主管部门

 

市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定价成本

市价格主管部门

 

县(区)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定价成本

县(区)价格主管部门

 

6

养老服务

政府投资并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普通床位费、护理费定价成本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7

殡葬

殡葬基本服务、延伸服务收费定价成本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基本服务包含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遗体存放(冷藏72小时内)、遗体火化和骨灰暂时寄存等四项;延伸服务包含遗体寄存(冷藏超过72小时)、吊唁设施及设备租用等两项

8

环境保护

生活垃圾处理费定价成本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污水处理费定价成本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9

文化旅游

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定价成本

省价格主管部门

 

景区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5A、4A级景区门票价格定价成本及景区内配套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定价成本

市价格主管部门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3A(含3A)级以下景区门票价格定价成本及景区内配套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定价成本

县(区)价格主管部门

10

保障性住房

销售

在榕省属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定价成本  

省价格主管部门

 

除省定价以外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定价成本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租金

本级政府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租金定价成本

市、县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

 

11

重要专业

服务

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定价成本

省价格主管部门

 

城市新建住宅(不含别墅和自建房)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定价成本

市价格主管部门

 

  

  一、列入本目录的商品和服务,未经成本监审的,不得制定价格,没有正式营业或者营业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除外。

  二、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实行定价成本监审的项目,自动进入本目录;退出《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项目,自动退出本目录。

  三、本目录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修订情况和价格监管需要适时调整。

  四、本目录所称“市”指设区的市,“县”指县和县级市,“县(区)”指县、县级市和市辖区。个别地理位置相对独立、远离所属市区的区,按照县价格管理权限进行管理的(以省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具体名单为准),以及依法行使市及以下价格管理权限的平潭综合实验区,其监审部门为负责定价具体工作的部门。

  五、根据市场化改革进展情况,适时放开价格的定价成本监审项目包括尚未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的上网电价以及有线或光缆电视工程建设收费。放开前,尚未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的上网电价(标杆电价除外)定价成本暂由省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监审,有线或光缆电视工程建设收费定价成本暂由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监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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