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闽发改规〔2022〕5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为加强我省电力需求侧管理,提升电力需求响应能力,保障电力运行供需平衡,我委制定了《福建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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