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做好我委牵头的政务公开工作
(一)牵头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
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5号),会同有关部门,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为重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按职责分工重点做好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公开工作。
责任处室:投资处、法规处、审批办、办公室
2.公共资源配置领域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6号),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全流程透明化,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
责任处室:法规处
(二)协调推进网上办事及政府网站管理
1.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
贯彻落实《福建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加快整合各级各部门信息系统,省直各部门向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汇聚政务数据;各设区市建设市级政务数据汇聚平台,汇聚本级各部门政务数据。各级各部门通过省市两级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共享其他部门数据,凡可从省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共享得到的数据,不再向公众重复采集。
责任处室:数字福建综合规划处
2.推动信息同源管理
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设区市行政审批系统、设区市政务APP采用统一的权力事项库、电子证照库、身份认证系统等。
责任处室:数字福建技术应用处
3.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
加快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及其附属应用系统、移动互联网应用升级改造,全面支持IPv6,发挥政府网站示范带头作用。
责任处室:数字福建技术应用处
4.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
编制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建成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为公众提供全省公共信息资源数据开放开发统一窗口。推动省直各部门按照“领域、行业、部门、主题、服务”等多维度的数据主题分类整理完成第一批拟开放的政务数据集,做好数据开放安全保障,依法依规加快向企业和公民开放相关数据。
责任处室:数字福建技术应用处
二、配合有关部门完成政务公开任务
(一)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
将权责清单纳入本委政务公开清单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责任处室:审批办、办公室
(二)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制定并公布本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
责任处室:法规处
(三)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依法依规在委门户网站公开本委预算、结算信息,方便群众监督。
责任处室:办公室
(四)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
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针对苗头性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做好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责任处室:办公室
(五)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
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完善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网上办事平台建设。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示范试点工作,推动网上办事服务标准化。
责任处室:数字福建技术应用处,审批办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
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责任处室:审批办
三、持续推进本委政务公开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要求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政策内容、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检查等,并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措施,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全文公开。
责任处室:办公室、有关政策文件起草及建议、提案办理处室
(二)规范政策解读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聚焦重大部署,重点围绕三大攻坚战,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运用多种形式,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责任,每年至少1 次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
责任处室:办公室、政策起草处室
(三)加强委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委政务大厅管理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推进委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建设,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人性化服务。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再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在完成审批程序后 1 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责任处室:行政服务中心
(四)完善委门户网站建设
构建完善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委门户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责任处室:办公室
(五)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
充分发挥官方微博等新媒体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日常监管和维护,严格内容审查把关。
责任处室:办公室
(六)做好规范性文件刊登省政府公报试点工作
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本委制发的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在向省政府法制办备案的同时,提请刊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逐步推动本委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在省政府公报上刊登。
责任处室:办公室、法规处
(七)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调整完善委内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组织开展《条例》的宣传活动。
责任处室:办公室
(八)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责任处室:办公室
(九)编制完成本委政务公开清单
按照“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编制本委部门政务公开清单,年底前通过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责任处室: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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