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确认事项一次性告知表
时间: 2010-10-29 15:48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审核确认事项一次性告知表

来文(函)

机关(单位)

 

联系人姓名

及电话

 

需办理事项

 

承办处室或部门

 

电话

 

经办人

 

未办理原因

 

一次性告知内容

一、已具备内容(或款项):

二、需补办内容(或款项):

三、其它需要告知的事项:

经办人:

年   月   日

处室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此件一式两份,一份交办申请人,一份留存)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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