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计划》围绕数据产业集聚、数据基础设施、数据赋能人工智能发展等三个重点方向,出台6条奖补措施。其中,数据产业集聚方面,重点支持打造数据产业集聚区和数据要素产业园,对入选的国家数据产业集聚区、省数据产业集聚区、省数据要素产业园分别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重点支持数据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可信数据空间创新发展试点,对数据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获得国家先行先试工作试点、国家优秀(典型)案例的项目,每个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对入选国家可信数据空间创新发展试点的项目,每个给予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持;数据赋能人工智能发展方面,重点发展数据标注和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对获得国家数据标注基地、国家高质量数据集先行先试工作试点、国家数据标注和高质量数据集优秀(典型)案例的项目,每个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专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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