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适应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市场交易机制。2026年1月1日起,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完善电力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体系,推动新能源公平参与市场交易。
二是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在电力市场正常交易结算之外,对纳入机制的新能源上网电量,若市场交易均价低于或高于机制电价,由电网企业进行差价结算,差额费用纳入系统运行费,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项目可自主选择退出机制。
三是建立新能源增量项目竞价工作机制。新能源增量项目采取“价格优先、时间优先、边际全额成交”的集中竞价方式确定纳入机制执行范围的项目、电量、电价。明确竞价主体范围、竞价电量总规模、竞价机制安排、考核机制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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