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对贯彻落实工作有哪些具体要求?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23-09-25 10:53

  根据《办法》规定,省级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原则上应当采用代建制。明确要求省发改委、财政厅、住建、交通、水利、国资委等各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在项目审批、建设资金监督管理、项目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严格贯彻落实,并提供指导和保障,积极促进省级政府投资项目尽快开工、尽快建成、发挥效益。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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