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根治欠薪工作全链条防控机制的十三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现对《措施》出台的背景、依据、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根治欠薪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省委和省政府始终把根治欠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强调要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全面摸排处置欠薪问题,压紧压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拓展工作成效。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机制创新、数字监管、严格执法”为抓手,扎实推进根治欠薪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欠薪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100%。受全球经济增长放缓等因素影响,根治欠薪形势严峻复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根治欠薪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欠薪问题全链条防控,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研究制定了《关于根治欠薪工作全链条防控机制的十三条措施》。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
4.《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
5.《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
三、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源头预防、过程监管、处置清偿、依法惩戒等各环节明确工作要求,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执法检查,完善保障措施,加快构建根治欠薪全链条防控体系,打通欠薪治理的“最初一公里”到“最后一公里”,推动根治欠薪由“集中攻坚”向“常态长效”迈进,确保群众劳有所得,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
四、主要内容
《措施》主要分四个部分,内容包括:
第一部分,源头预防措施。该部分内容共三项措施。一是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推动农民工自主报备务工信息,强化对企业工资支付的社会监督。二是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落实工程预付款制度,建设单位应按约定支付工程款。三是及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明确建设单位拨付人工费用的责任,规范政府投资工程人工费用拨付程序,从制度上保障农民工工资的资金来源。
第二部分,过程监管措施。该部分内容共三项措施。一是全面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推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到每一个工程项目、每一个支付环节,强化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在落实制度中的责任。二是推进数字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省劳动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功能和数据库,实现对工资支付的动态监测和实时预警,用人单位、银行等单位要依法对接使用平台,及时、全面、准确上传相关数据。三是强化日常监管。明确人社、财政、住建、国资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欠薪隐患或制度缺失等问题。
第三部分,处置清偿措施。该部分内容共五项措施。一是健全欠薪发现反映处置机制。完善全域网格化监管制度,畅通维权渠道,加强权益保护,推行一网投诉、一网处理,提升欠薪线索办理质效。二是加大清偿力度。实行“双交办”和“一案多查”,明确相关部门的欠薪处置清偿责任,推进欠薪与欠款问题协同治理,严格落实用工主体、分包单位、总包单位、建设单位的欠薪清偿责任。三是强化行政与司法联动。建立健全人社部门与公检法机关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确保欠薪案件从快立案、审判、执行。四是预防欠薪风险。加强欠薪形势分析、趋势研究和风险研判,强化风险排查化解,完善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明确欠薪兜底解决方式。五是强化应急处置。加强欠薪舆情监测预警,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处置、部门协同处置,完善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防止事态蔓延。
第四部分,依法惩戒措施。该部分内容共两项措施。一是实施信用监管。依法认定和公开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完善企业劳动保障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二是严肃查处涉薪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依法办理,坚决打击非法讨薪行为。
五、政策亮点
起草过程中,充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在吸纳国家和我省近期出台的预付款、甲指分包、实名制、工资专户、工资保证金、打击非法讨薪等根治欠薪政策举措基础上,创新根治欠薪全链条防控的理念,推出了治理欠薪问题的新思路新模式。《措施》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突出应对当前形势,保持平稳有序,又着力健全制度机制,实现常态长效,形成了“四个重点环节、十三项具体措施”的架构。
(一)四个重点环节。经梳理根治欠薪全链条防控的重点任务,欠薪治理主要有源头预防、过程监管、处置清偿、依法惩戒等四个环节,并按四个环节构建全链条防控体系,实施全链条防控工作。
(二)十三项具体措施。按全链条防控重点环节提出十三项具体工作措施。源头预防环节有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及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等三项措施,目的是防止因劳动用工不规范、拖欠工程款、人工费用拨付不及时等源头性问题导致欠薪。过程监管环节有全面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推进数字治理、强化日常监管等三项措施,目的是充分释放实名制、工资专户、总包代发、工资保证金等制度的效能作用,同时通过平台监测和日常监管,确保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到位。处置清偿环节有健全欠薪发现反映处置机制、加大清偿力度、强化行政与司法联动、预防欠薪风险、强化应急处置等五项措施,目的是快速高效发现处置欠薪问题,及时清偿欠薪,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依法惩戒环节有实施信用监管、严肃查处涉薪违法行为等两项措施,目的是通过信用评价、刑事追责、治安处罚等措施严肃惩戒欠薪或非法讨薪行为人,达到“惩治一宗、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
联 系 人:周朝强
联系电话:0591-8752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