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意义
福建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围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对标全国最高标准,推出94条创新改革措施,将我省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积极开展的首创性、差异化改革探索,以及前期地方实践的先进经验,分类予以实施和推广,持续提升优化我省营商环境,全力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便利福建”。
二、主要特点
(一)突出对标先进。以打造符合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按照“别人能做的我也能做到”的原则,对照国家和北京、上海等6个试点城市改革创新举措,借鉴提出具体创新改革措施。
(二)突出福建特色。结合福建实际,最大限度开展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推出建设海丝中央法务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八闽办税码”“人策匹配机器人”等一批在国家创新清单之外、具有福建特色的改革举措和创新做法。
(三)突出数字化支撑。充分利用数字福建建设成果,大力推进系统集成优化、数据互联共享、流程整合再造,拓展数字化营商环境应用场景。创新推出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机制,依托大数据手段,客观反映全省营商环境水平,及时发现问题,督导解决问题,打造营商环境建设新模式。
(四)突出点面结合。分类实施94项创新改革举措,注重点面结合。对于前期充分论证能够取得实效的,直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于尚需论证、有待通过试点检验成效的,选取部分城市作为试点,待试点成熟后全面推广,推动全省营商环境共同优化提升。
三、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组织保障三个方面。其中,主要任务围绕“深化市场化改革”“加强法治化保障”“提供便利化服务”“提升国际化水平”四个方面,提出以下内容:
一是统一制度规则,着力深化市场化改革。
1.针对降低准入和退出门槛,提出:推进“一业一证”审批模式改革,推广应用行业综合许可证。开展“一照多址”改革,简化分支机构登记手续。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开展企业强制退出改革试点。
2.针对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提出: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对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实行推行电子化动态监管,优化工程领域线上投诉功能。推动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兼容互认。
3.针对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提出:允许对无人售货商店等新业态发放食品经营许可(备案),支持零售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探索柔性监管新方式,推行“四张清单”制度。
4.针对优化企业服务,提出:建立企业开户在线推送银行预约账号模式。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改革。对大型连锁企业分支机构试点实行“统一受理、属地审核”模式。
二是坚持公平公正,着力加强法治化保障。
1.针对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示范区和海丝中央法务区,提出:设立国家律师学院海丝中央法务区分院、“一带一路”律师联盟海丝分中心。建设“海丝中央法务区·云平台”,创建海丝法律资源库。
2.针对完善产权和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保护体系,提出:探索建立打击防范侵犯台胞台企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协商会商机制。建立试点城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支持试点城市建立维权协作机构。
3.针对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提出:试行有关法律文书及律师身份在线核验服务。开展司法集约送达服务合作、实现回执电子化。
4.针对打造诚信福建,提出: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推动政务诚信建设,试点打造“司法诚信码”,并推动入驻闽政通APP运用。
三是围绕集成优化,着力提供便利化服务。
1.针对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提出: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深化“多测合一”改革,加快统一地方相关测绘测量技术标准。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口受理”。
2.针对推动高频事项集成办理,提出:深化“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开启水、电、气、网“共享营业厅”,推动“一站式”通办。推进公安派出所“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建设试点。
3.针对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数字化水平,提出:完善省级企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公共服务平台,扩大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应用范围。推动数字人民币对公领域的场景应用。
4.针对惠企政策兑现,提出: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在人社领域推广“人策匹配机器人”试点成果。
四是深化互联互通,着力提升国际化水平。
1.针对强化国际通行规则对接,提出:开展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推广。探索开展厦门与金砖国家、RCEP国家跨境贸易相关单证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与联网核查。
2.针对提升跨境贸易服务水平,提出:推进跨境贸易业务“一站式”办理。在重点口岸提供“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服务。优化进出口货物查询和查验通知推送服务。
3.针对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提出:建立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建立省网上办事大厅“海外版”专区,为外籍人员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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