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跨区域互通互认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 2022-06-07 10:38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跨区域互通互认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的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2022年1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要求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进一步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我省电子证照的广泛应用和跨区域互通互认,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一)工作目标。明确到2025年分步骤实施目标,具体为2022年底前全省电子证照共享应用体系基本完善,电子证照生成制发和共享使用闭环机制实现常态化规范化运行;2023年底前,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实现全面普及应用,覆盖全省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电子证照应用场景不断拓展,在社会化应用重点领域得到推广应用;到2025年,电子证照应用制度规则更加健全,实现电子证照应用深度融入日常政务工作流程,基本满足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的普遍性需求。

  (二)主要任务。包括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推进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共享、全面提升电子证照应用支撑能力提出三个方面11项任务。

  1.电子证照应用领域方面。一是持续完善“全省办事免提交证照”清单,不断将企业和个人在办事中常用证照、证明、批文等纳入清单管理,实现电子证照应用全面覆盖各级部门依申请事项。二是大力推进电子证照在行政监督检查中应用,在实地监督检查工作中推行“电子亮证、扫码核验”新模式。三是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围绕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之间交互场景,推出一批示范类社会化应用。四是加强电子证照创新应用,加强电子证照线上线下融合,推进电子证照和可信电子文件融合应用以及“一证准营”“一证监管”场景应用。

  2.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共享方面。一是开展跨区域电子证照互认共享,实现与兄弟省市、国家部委在电子证照发证、持证、用证、共享、留存、纠错等全流程贯通。二是完善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及时推进标准实施和相关升级改造工作,生成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证照。三是推进政务服务办件归档全程电子化管理。建立健全福建省电子证照归档标准规范,实现电子文件“应归尽归”、电子档案“应收尽收”,确保形成的电子档案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理。四是提升电子证照数据质量,健全完善全省电子证照质量监控体系,强化新增电子证照源头质量管控和存量历史证照电子化转换。

  3.电子证照应用支撑能力方面。一是完善全省电子证照共享应用体系,推进各部门自建审批系统与省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全面对接,强化全省政务服务办件数据汇聚工作。二是提升电子印章支撑保障能力,加快提升电子签章支撑能力,支持跨层级签章、多部门签章和加注件等功能,积极有序推进各级部门电子印章制作工作,加快企业、个人电子印章普及推广。三是加强电子证照应用安全管控,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保三级安全防护措施。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依托全省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强化全省“一盘棋”组织推进,省数字办加强日常推进协调,推动破解电子证照应用中的堵点难点问题。

  2.加强管理制度落实。加强《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管理办法》《福建省促进电子证照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电子证照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电子证照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把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各项管理规定分解落实到日常工作流程。

  3.加强督促指导。省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加强对全省电子证照工作的督促指导,建立完善电子证照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并纳入绩效考核,及时通报各地各部门情况。

  4.加强宣传推广。各地各部门积极通过实体办事大厅和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等线上线下渠道宣传推广电子证照,营造良好氛围。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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