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代进一步推动福建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方案》解读材料
时间: 2022-01-30 17:15

  一、背景依据

  革命老区是党和人民军队的根,是中国人民选择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见证。2021年3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工作时指出“加快老区苏区发展,是我们永远不能忘记的历史责任,也是推进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2021年初,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以下简称《意见》),2021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发改振兴〔2021〕485号,以下简称《分工方案)。2021年10月,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发改振兴〔2021〕1314号,以下简称《规划》)。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工方案》《规划》,福建省研究出台《关于新时代进一步推动福建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和对革命老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发挥福建党史事件多、红色资源多、革命先辈多的独特优势,倾力支持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特色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努力走出一条新时代振兴发展新路,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不断增强革命老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革命老区经济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壮大,农业质量效益明显提高,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取得明显进展,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红色文化影响力显著提升,民生福祉保障力持续增强,教育、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实现更广覆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成果充分涌流。

  到2035年,革命老区与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充分展现“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面貌,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形成,城乡居民收入迈上新的大台阶,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建成更加健全的高质量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养老服务体系,红色文化软实力更加凸显,社会文明达到新高度,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美丽老区成为亮丽名片,形成产业发展兴旺、基础设施完善、居民生活幸福、红色文化繁荣、生态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新局面。

  三、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共提出七个方面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主要包括: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打造区域协调发展样板

  从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美丽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提升中心城市和县城承载能力等3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二)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建设特色优势产业基地

  从支持发展特色富民产业、鼓励发展特色制造业、推进现代服务业提挡升级、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能力等4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三)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夯实高质量发展支撑

  从提升交通互联互通水平、提高能源保障能力、加快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搭建新型基础设施平台等4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四)对接重大区域战略,推进高水平开放合作

  从深度融入“海丝”核心区建设、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强对台交流合作等3个方面提出革命老区扩大开放,加强对外合作的具体措施。

  (五)强化公共服务保障,补齐民生发展短板

  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升健康养老服务能力、繁荣公共文化体育事业等3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六)弘扬传承红色文化,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从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福建段)建设、加强红色基因的挖掘和传承等2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七)推动绿色转型发展,创建美丽中国福建典范

  从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强化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等3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四、保障措施

  从用好用活国家支持政策、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强化组织实施等4个方面提出具体保障措施。同时,《实施方案》附件中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和推进时间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来源:省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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