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发布十条措施促进体育消费 省发改委副主任赖诗卿:含金量最高
时间: 2015-08-20 00:00

  人民网福州8月17日电(黄丹妮 邹家骅)福建是体育用品制造业大省,但在经济下行压力下,不少企业在发展中遇到了一定困难。对此,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十条措施》的出台,给体育用品制造业带来哪些福音?其中包含哪些内容?16日,福建省发改委联合福建省体育局举办新闻发布会,福建省发改委副主任赖诗卿在会上作出详细解答。

  “目前,福建体育用品制造业总产值约占全国的二成多,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我省的传统体育制造业面临着一系列的困难,这对企业来说是个不得不突破的问题。”赖诗卿认为,今年以来,福建省委省政府陆续出台了促进工业创新转型稳定增长十条措施、加快互联网经济发展十条措施、培育高成长企业六条措施等政策,目的都是为推动福建企业转型升级,体育企业只要符合条件的,都适用、享受这些扶持政策。

  赖诗卿指出,这次福建省政府出台的促进体育消费十条措施,既与前述产业政策一脉相承,又根据体育产业特点创新扶持政策措施,重点从四个方面推动体育产业做大做强。“首先是支持企业开拓市场,针对网上年销售额首次突破1亿元的企业,参与省外招标项目中标、单个中标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等分别给予不同程度奖励。”赖诗卿还透露,在福建省内举办或承办的各类体育赛事和活动中,同等条件下将优先采购有利于促进福建体育产业发展的体育产品。

  在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方面,在运用好福建省政府已出台的支持龙头企业加快发展、促进工业创新转型稳定增长等的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比如,对建成国家级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省级财政给予补助1000万元。对主导制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分别给予一次性不高于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的补助。”

  对台是福建一大优势,在推动体育用品制造业发展的道路中,“十条措施”也进一步加强闽台体育产业合作。一方面大力吸引台湾体育企业来闽设立地区总部、配套基地、物流中心、营运中心和研发中心,建设闽台运动装备器材制造产业对接专业园区。另一方面,对台商在福建设立的体育用品研发中心进口用于研发的技术、设备,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采购国产设备,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全额返还增值税。

  此外,“十条措施”还将促进体育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首先,推动体育产业与医学、中医学和旅游等方面的融合,促进群众的身心健康。其次,鼓励拓展新型业态,对体育用品制造龙头企业拓展场馆运营、竞赛表演等体育服务业。其中,体育服务业年营业收入达3000万元及以上且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首次超过20%的,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再次,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对各地创建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的,省级财政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奖励。

  “做大做强体育用品制造业是‘十条措施’的内容之一,此外还包含积极营造体育产业发展氛围、创新体育场馆运营机制、加快完善体育场馆设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积极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业等方面的内容。”赖诗卿强调,体育消费是加快体育产业发展的根本。目前福建人均GDP已超过国内平均水平,体育消费将迎来蓬勃发展时期。促进体育消费十条措施抓住了体育消费的根本,必将给体育用品制造业发展带来福音。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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