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关于有序开展绿电直连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依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6〕68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通知。
二、政策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等工作要求,创新新能源生产与消费融合发展模式,拓展绿电应用场景,支持有刚性降碳需求的重点企业和零碳园区加快绿色低碳转型。
三、范围期限
适用范围:重点支持未接入公共电网的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开展并网型绿电直连。除科技攻关试点外,暂不支持离网型绿电直连项目。
新增负荷可配套建设新能源项目,开展绿电直连。存量负荷中,有降碳刚性需求的出口型外向企业、有绿色电力消费需求的零碳园区或高耗能园区,可利用周边新能源,探索开展绿电直连。
有效期限: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四、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为五部分,各部分内容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为有序开展绿电直连项目。主要明确绿电直连项目类型、项目投资建设、源荷匹配、运行管理、市场交易、计量结算、合理缴纳相关费用、绿电溯源机制等内容。
第二部分为组织实施流程。主要明确开展绿电直连项目的组织与实施包括方案编制、项目申报、可行性评估、监测评估等流程。
第三部分为项目变更流程。主要明确绿电直连项目发生项目新增主体、项目变更主体等情况的变更流程。
第四部分为项目退出流程。主要明确绿电直连项目整体运营不可持续时的退出流程。
第五部分为其他事项。主要明确通知生效时间、政策调整情况等事项。
五、主要特点
结合国家文件要求,主要特点有:
一是明确绿电直连模式。结合国家要求,本通知涉及的绿电直连项目模式分为单一用户绿电直连和多用户绿电直连两类模式。
二是支持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支持有降碳刚性需求的出口型外向企业、有绿色电力消费需求的零碳园区或高耗能园区,利用周边新能源,探索开展绿电直连。
三是明确绿电直连价格机制。绿电直连项目须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要求,按项目整体结算相关费用。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主体应与内部电源、负荷签订长期协议,明确代理交易模式和价格结算机制。
四是加强项目运营管理。当绿电直连项目整体运营不可持续时,须按项目退出流程终止绿电直连模式。
六、联系方式
电力处 0591-87063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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