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促进石化化工高质量发展 加快打造万亿支柱产业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时间: 2022-07-19 18:09

  一、出台背景

  石化化工行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也是我省支柱产业之一,具有产业规模大、上下游带动性强、技术进步活跃等特点,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和组成部分,也是我省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重要产业支撑。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由我委牵头起草《关于促进石化化工高质量发展 加快打造万亿支柱产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发展重点产业链、政策举措和保障措施等四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聚化的发展要求,优化提升石化化工产业链,做优做强一批特色明显的化工园区,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培养壮大一支创新人才队伍,全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实现石化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规上石化化工企业实现营业收入超万亿元,加快打造六大特色产业集群,力争营业收入超1000亿元的化工园区(集中区)达到4家,营业收入超100亿元的化工园区(集中区)达到8家左右,营业收入超100亿元的企业达到15家左右。同时,石化化工产业布局结构不断优化,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绿色低碳安全深入推进。

  (二)十条重点产业链

  围绕电子信息、现代纺织服装、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等我省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需求,重点发展化工型石油加工产业链、低碳轻烃产业链、工程塑料产业链、聚氨酯材料产业链、高端聚烯烃产业链、高性能橡胶产业链、高性能纤维产业链、功能性膜材料产业链、氟新材料产业链、电子化学品产业链等十条重点产业链。

  (三)五方面十九条政策举措

  1.统筹优化产业布局

  培育壮大炼化一体化产业集群、化工新材料产业集群、鞋服新材料产业集群、氟新材料产业集群、锂电新材料产业集群、化学原料药产业集群等六大特色产业集群,形成分工合理、优势突出的石化化工产业布局,提升产业集群发展水平,推动化工产业与相关传统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多产业协同并进。同时,优化化工园区规划布局,加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配套。

  2.精准实施强链补链

  在企业培育方面:着力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领军企业,推动产业链上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形成大中小企业分工协作、互利共赢的产业组织结构。在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方面:发挥全省重大活动集中签约项目联合推进工作机制作用,用好“9·8”投洽会、进博会等重要展会平台,加快对接全球500强、全球行业龙头企业、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企业,着力招引一批产业链补链项目、延伸项目、升级项目。在产业协同方面:着力推动石化化工产业与电子信息、纺织鞋服、新能源电池等下游产业融合,通过“手拉手”活动,促进企业持续加大本省采购、增强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实现石化化工产业与支柱产业、传统优势产业之间的集群式联动和全产业链发展。

  3.强化创新能力建设

  从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健全协同创新机制、加快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进一步优化产业创新生态,同时,加速推进产业智能化转型升级。

  4.推进绿色低碳安全发展

  从提升产业能效、推进二氧化碳减排、提升绿色安全水平、加快园区绿色转型及资源综合利用能力等五个方面协同发力,全面推进石化化工产业绿色、低碳、安全发展。

  5.提升开放合作水平

  在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方面: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开展产能、资源、技术合作,结合我省优势产品,建立出口重点企业清单,做大优势产品市场份额。在深化闽台产业融合方面:以古雷石化基地、湄洲湾石化基地为主要依托,发挥有机原料资源优势,深化石化化工产业对接合作,在台湾传统优势领域着力引进一批台资石化下游产业链项目,推动闽台企业在研发、标准、品牌、市场等方面合作。

  (四)四方面保障措施

  为推动《实施意见》政策举措落到实处,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好实施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由省石化专项协调小组全面统筹协调全省石化化工产业发展工作,明确省和地市具体任务分工,省级重点做好产业统筹布局、协调指导,要求各设区市参照省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二是落实要素保障。对石化化工产业发展前沿领域的重大项目和产业链补链延链项目,依法依规在项目用地、资金补助、环境容量、能耗指标等方面优先予以支持。三是加大金融支持。鼓励和引导各类政府及社会基金加大对石化化工产业的投资,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发行各类债券融资工具,鼓励加大对石化化工企业的并购扩张等投资支持力度。四是优化发展环境。全面实施《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工业发展处 联系电话:0591-87063476

来源:本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