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政策解读
时间: 2022-07-14 17:11

  一、《规划》背景依据

  “十四五”时期是福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重大战略机遇期,也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关键时期,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导向,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丰富多层次多样化的生活服务供给,推动公共服务发展再上新台阶。

  本规划依据国家《“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和《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О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

  二、《规划》范围和期限

  衔接国家《“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规划》将公共服务分为基本公共服务与非基本公共服务两大类,主要涵盖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和文体服务保障等九个领域(简称“七有两保障”)。生活服务作为公共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和今后进一步发展的蓄水池,同步纳入规划。

  本《规划》的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为主题,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丰富多层次多样化生活服务供给,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努力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二)基本原则:需求导向、均等普惠;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扩大供给、提升质量;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公共服务质量的满意度不断增强,公共服务供给与需求对接更加充分,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基本形成。

  四、重点任务

  健全公共服务实施机制: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保障能力,根据常住人口分布、服务需求、服务能力等配置;推动公共服务多元供给,培育多元化供给主体、发展多样化供给方式;提高公共服务运营效率,建立主动服务、精准服务、共享服务机制。

  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明确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

  加快补齐义务教育、就业社保、卫生医疗、医养老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社会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可及,促进城乡区域群体均等化、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工程,细化行业领域标准规范、推动服务机构标准管理、强化服务标准实施监督。

  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扩大普惠托育服务、普惠学前教育、县域普通高中、普惠优质医疗、普惠养老服务、改善住房条件等重点领域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规范形成普惠服务价格,完善服务价格形成机制、降低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成本、合理确定服务价格水平;加强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管,加强政府监管能力建设、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调动社会监督力量。

  推动生活服务为公共服务提档升级拓展空间:推进重点行业高品质多样化发展,要提质增效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文化旅游、创新发展智慧广电、加快发展体育服务、提质扩容家政服务;加强生活服务品牌化标准化建设,培育服务品牌、建设服务标准。

  推动公共服务创新发展:完善公共服务平台能力,搭建公共服务供需对接平台、推动公共服务信息开放共享;整合公共服务基层能力,优化基层公共服务资源供给、推动公共服务设施综合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智慧能力,增强公共服务科技支撑应用、推动公共服务流程便捷共享;深化公共服务融合能力,突出公共服务协调互补功能、推动公共服务项目跨界共享。

  五、关键词诠释

  基本公共服务是保障全体人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由政府承担保障供给数量和质量的主要责任,引导市场主体和公益性社会机构补充供给。本《规划》具体服务项目按《福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实施。

  非基本公共服务是为满足公民更高层次需求、保障社会整体福利水平所必需但市场自发供给不足的公共服务。本《规划》中主要包括普惠托育、普惠学前教育、县域普通高中、普惠养老、优质医疗服务、改善住房条件等六个方面。

   生活服务是为满足公民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服务需求,一些完全由市场供给、居民付费享有的服务。《规划》中主要包括医疗卫生服务提质增效、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智慧广电创新发展、体育服务加快发展、家政服务提质扩容等六个方面。

  六、实施保障

  加强党的领导;加强财力保障;加强人才培养;加强监测评估。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处室:社会发展处

  联系人:陈孔春   

  联系电话:0591-87063436  

来源:本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