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 2022-05-20 15:00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部门《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21〕1380号),为儿童成长发展提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制定《福建省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儿童优先发展,从儿童视角出发,以儿童需求为导向,以儿童更好成长为目标,完善儿童政策体系,优化儿童公共服务,加强儿童权利保障,拓展儿童成长空间,改善儿童发展环境,全面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让儿童友好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理念、行动、责任和事业,让广大儿童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贡献力量。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争取福州、厦门、泉州3个城市列入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方面充分体现儿童友好。展望到2035年,预计百万以上人口城市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超过50%,4个左右城市被命名为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儿童友好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重要标识,儿童友好理念成为全社会共识和全民自觉,广大儿童生活更加美好。

  四、主要任务

  一是社会政策友好,全社会践行儿童友好理念。包括坚持儿童优先发展、城市规划建设注重儿童视角、促进儿童全方位参与融入城市社会生活、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关爱儿童发展。

  二是公共服务友好,更好满足儿童成长发展需要。包括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均衡发展基础教育、保障儿童健康、加强儿童看病就医和医疗保障、丰富儿童文体服务供给。

  三是权利保障友好,完善公益普惠儿童福利体系。包括关爱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分类保障困境儿童。

  四是成长空间友好,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和服务效能。开展城市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保障儿童出行安全、拓展儿童人文参与空间、建设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儿童友好自然生态、增强灾害事故防范应对能力。

  五是发展环境友好,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社会环境。包括建设良好家庭家教家风、培养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持续净化网络环境、筑牢安全发展屏障、防止儿童意外和人身伤害、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五、实施保障

  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支持政策、分批推进建设、加强宣传动员等。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社会发展处 联系电话:0591-8706343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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